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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优质12篇)

时间:2023-12-28 20:09:38 作者:ZS文王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具备独立思考、创新研究和清晰表达的能力。在下方的范文中,你将看到一些关于毕业论文写作的范例和写作技巧,希望能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在当代,判例不是我国法律的渊源,但在司法实践中,判例却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社会迅速发展的过程中,新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成文法自身的缺陷也表现得比较明显,对判例法进行研究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中国当代法制建设仍然受传统法律文化的制约,而中国古代法律具有鲜明的判例法传统。在这种背景下,考察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能够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研究我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形式的演变,深入了解我国古代判例存在的原因、条件及价值,进而加深对于中国古代法律的特征的认识,并进一步理解传统法律文化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并从判例法角度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

我国法律史学界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的讨论与研究是多角度的,学者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论述:中国古代判例的存在形式、效力及发展演变情况;判例与制定法的关系;中国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形成的原因;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启示。

总体上看,学术界就该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的论着较少,往往是在论述其他相关问题时间接有所涉及;研究某一具体朝代中判例的论着比较多,从宏观的角度把握中国古代法律判例法特征的论着比较少;虽然对中国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形成的原因作了一定解释,但切入点比较陈旧,原因分析比较肤浅;研究方法多拘泥于历史分析法,缺乏将中国古代的判例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进行比较性研究的成果;关于古代判例法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也缺乏辩证的分析,也未能提出更多的建设性意见。

笔者将依据古籍资料,从中国古代法律中所存在的判例入手,阐述其发展历程,分析出其存在原因,以及其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及价值,进而总结出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在其整个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特征。而后联系实际,结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判例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对当代法制建设的影响及启示。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论文写作:第一部分分析我国古代法律中所判例的演变过程和存在原因;第二部分分析我国古代法律中判例法的地位与作用;第三部分总结我国古代法律判例法特征的表现;第四部分阐述古代法律的判例法传统对我国当代法制建设的现实意义。

本文采用层层递进的方式进行研究,首先从制度层面着手,介绍我国古代法律中的判例,而后理性分析其存在原因,并深入阐述其地位与作用,在前文基础上,归纳我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的特征,最后,结合现实,阐述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的现实意义。

(二)比较分析法。将中国古代法律中所存在的例与律进行比较,将中国古代法律中的例与普通法系中的例进行比较,通过比较,更清晰展示中国古代法律中判例法的特征。

浅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判例法特征。

(一)中国古代法律中判例的发展历程。

从奴隶社会的法制入手,并从封建社会各朝代中撷取代表性法律形式,梳理出古代法律中判例法的演变情况,为后文的研究奠定基础。

(二)判例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长期存在的原因。

从立法技术、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关系、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等角度入手,分析判例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长期存在的原因。

(一)例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主要从例与制定法的关系入手,分析判例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变化情况。

(二)例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作用。

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案分析例在中国古代法律运行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一)以例破律。

从中国古代以例破律现象入手分析判例的法律效力。

(二)判例集汇编。

从《折狱龟鉴》、《棠阴比事》、《名公书判清明集》等判例集汇编入手,分析统治者对判例效力的认识。

(一)“混合法”的法律发展趋势。

在前文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在当代中国引入判例法的历史基础和可能性。

(二)正确处理判例与成文法的关系。

结合中国古代以例破律的弊端,分析如何正确处理判例与成文法的关系。

×××××××××××××××××××××××××××××××××。

[1]张晋藩:《中华法制文明的演进》[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2]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3]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

1、完成开题报告、文献综述2xxx.10.5-2xxx.10.25。

2、完成一稿2xxx.10.26-2xxx.12.25。

3、完成二稿2xxx.12.30-2xxx.2.25。

4、完成三稿2xxx.2.27-2xxx.3.15。

5、完成定稿2xxx.3.16-2xxx.3.22。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由于。

开题报告。

是用文字体现的论文总构想,因而篇幅不必过大,但要把计划研究的课题、如何研究、理论适用等主要问题说清楚,应包含两个部分:总述、提纲。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开题报告的总述部分应首先提出选题,并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选题的目的、目前相关课题研究情况、理论适用、研究方法、必要的数据等等。

开题报告包含的论文提纲可以是粗线条的,是一个研究构想的基本框架。可采用整句式或整段式提纲形式。在开题阶段,提纲的目的是让人清楚论文的基本框架,没有必要像论文目录那样详细。

开题报告中应包括相关参考文献的目录。

开题报告应有封面页,总页数应不少于4页。版面格式应符合以下第3部分第2)项“格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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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平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政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政府腐(fu)败、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最后,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方面,学者们肯定中国公众参与逐步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1)从参与素质看,蔡定剑在《走向宪政》一书中认为,公众有较强的参与意识,但其本身参与技术和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其参与范围;(2)从参与效果看,黄凤兰认为参与和决策脱节,缺少信息反馈,进而削弱公众参与的动力;(3)作为公众参与新类型之一的网络参与,学者林华认为关于这种参与法规规范体系不完善,政府应对网络信息危机的能力不足,导致网络政治空间可能会成为虚拟暴力和群体的事件的导火索。

三、主要内容和预期目标:

主要内容: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重要价值。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建议。

(一)建立激励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预期目标:通过该课题的探讨,加深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四、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和主要措施: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

五、主要参考文献:

[1]蔡定剑.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2]王锡锌.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3]杨建顺.行政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2,(5).

[4]李海青.政治哲学视野中的公民参与[j].行政与法,2005,(4).

[5]黄凤兰.公民行政参与的法律应对及完善[j].行政法学研究,2008,(4).

[6]邵东华.论行政立法程序中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5).

[7]代水平.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

[8]participationinadministrativeproceedings[j].yalelawjounaral,2000,(6).

法学本科开题报告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一)弱者保护规则体现了人类追求平等的理念和信仰,这种弱者保护规则在劳动法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项具体制度中都有所体现,只是表现的程度和方式各不相同。十九世纪的劳动者要求的是基本生活保障,现在的劳动者要求的是基本生活保障之上的权利。尽管劳动者的要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劳动者的相对弱者地位并没有改变。于是和保护弱者的法律理念相吻合,《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无因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通过保证其劳动权的自由行使来提高与用人单位的对抗实力。《劳动合同法》遵循了劳动法的立法主旨,继续赋予劳动者更充分的单方解除权。

然而,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既没有对劳动者预告辞职权的行使进行任何限制,又没有规定完备的救济制度,导致在实际实施中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适用范围宽泛,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设计脱节;无论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的角度,预告期的规定对于劳动双方均过于僵化等。借鉴其他国家相应立法的有关规定和预告辞职在我国实施后的现实反映,我国两部劳动法律所规定的劳动者单方无因预告辞职制度在一些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二)随着我国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劳动者的弱势地位也有所改变,《劳动合同法》倾向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宗旨,与现实操作层面上的矛盾日益显现。其中,劳动者的预告辞职制度的立法设计存在缺陷,导致在现实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过程中矛盾重重,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为更好地保护双方的权益,建立健全的劳动用人机制,有必要借鉴国外有价值的相关立法规定,对我国的预告辞职制度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措施。

(三)对预告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研究,有助于解决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约、是否构成侵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否矫枉过正、现行规定不一定适用于特殊行业和特殊劳动者等问题。解决劳动法硬性规定特殊行业和特殊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问题,也可避免因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而损害用人单位的经济利益,平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弱者保护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不公平。有利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与和谐。平衡和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对预告辞职制度的研究和改革,也可促进我国劳动法律规范的完善,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的劳动用人市场。对预告辞职制度现存问题的研究,可以促进相对的救济制度,在劳资双方发生相应问题时,有可以公平合理保护双方权益的救济制度。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在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预告期限单一,统一规定为30日较为僵硬;仅赋予劳动者享有无条件的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权,用人单位则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限制等不足。但国内现阶段并未对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对这些问题进行实际操作,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带来极大不便。

大多数学者认为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一种权利,是劳动者的辞职权。但这一权利的授予却间接地损害了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有学者认为劳动者辞职权的行使是以牺牲用人单位的利益为代价。在制度的完善方面,有些学者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将一般无因解除权平等地适用于用人单位以此达到劳资双方的平衡;也有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约定由劳动者放弃辞职权予以弥补。

(二)国外研究现状:1、新加坡劳动法允许并优先适用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预告期,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的不同,法律规定了不同的预告期。2、法国劳动法典规定,预告辞职是雇员的单方法律行为,在遵循预告期的前提下,无需得到雇主的接受即产生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雇员行使预告辞职权就毫无限制。雇员不得滥用权利,否则要承担赔偿责任。3、英国在成文法上越来越多地引用了不当解雇的概念,一般当雇员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就可以享有非不当解雇权利,当雇主解雇这样一个享有非不当解雇权利的雇员时,必须有合理的理由,否则就构成了不当解雇。但这一规定的制度背景是英国普通法规定,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在合理期限内给予另一方通知,即可终止合同。纵观各国劳动(雇佣)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都有一个相同的内容,即预告辞职仅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约定了明确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能基于法定的正当事由才能预告辞职,以达到劳动关系的稳定性的目的。

三、课题研究内容及创新。

本文针对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概念界定、法律性质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其存在的价值,对我国劳动用人机制产生的积极作用。介绍了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如法国、新加坡、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等。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都规定了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限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工作性质和主体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预告期。本文分析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以及一些地方立法对此项制度的具体规定,分析了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的不足,例如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适用范围过于宽泛;预告期限单一;劳动者恶意解除劳动合同等。通过对以上内容的分析,针对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其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包括借鉴其他国家经验限制劳动者预告辞职制度适用的劳动合同类型,将预告辞职权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者的性质设立多种预告期;平衡劳动关系双方权益,适度授予用人单位劳动者无因预告解除权;建立劳动者诚信辞职评估和档案,防止部分劳动者恶意辞职,稳定劳动关系。

四、课题的研究方法:

(一)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国内预告辞职问题领域的著作和文章,进行理论、立法方面的分析和研究。

(二)比较分析法:比较国外主要国家有关预告辞职方面的立法理论,重点分析对我国有价值的经验,与我国的进行比较,提出具有可行性的改善措施。

(三)案例分析法:本文不只是针对预告辞职理论层面的研究,进行辅助、补充。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使内容的研究更加真实。

(四)可行性分析:通过对理论层面和实际案例的研究,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其在实际操作中是否具有可行性的分析。

五、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

毕业论文。

六、参考文献:

[1]益英.外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2]董保华.十大热点事件透视劳动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董保华.劳动合同立法的争鸣与思考[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4]郑尚元.劳动合同法的制度与理念[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

[5]王利明.侵权责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张新宝.侵权责任法原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7]李炳安.劳动权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8]郭捷.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

[9]彭小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10]林嘉.劳动合同法条文评注与适用[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1]林嘉.劳动合同热点问题讲座[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12]秦国荣.劳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及立法完善[j],当代法学,2006,(2)。

[13]王天玉,和谐与稳定之辩劳动者辞职权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时代法学,2009,(7).

[14]张翠娜,劳动者的预告辞职权[j],高校薪酬管理研究通讯,2009,(2)。

[15]刘晓茜,单方预告辞职与劳动合同期限制度若干问题的探讨[j],牡丹江大学学报,2008,(12).

[16]纪荣凯,林彬忠.劳动者的单方预告辞职权研究[j],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2、论文次要观念:

小学是先生写作的启蒙阶段。据调查统计,现阶段大局部小先生以为作文“难”,存在着“怕”作文、“厌”作文的景象。经过多方的调查和初步研讨,我们觉得先生怕写习作除了是生活中不擅长细心察看、仔细考虑,缺乏作文素材的积聚外,不擅长灵敏运用文本中积聚的言语也是形成他们怕习作的重要缘由。面对先生怕写习作的心思,作文效率不高的现状,面对新情势下的课改。在教学中,我们尝试结合小先生的实践,以教材中的课文范文,抓住课文的写作特征,指点先生从范文中学习相应的作文知识和技巧,并同时停止仿写训练,次要从课文的精彩片段、构造特点、言语特征三个方面停止仿写训练,不时进步先生的写作程度,把写作当成是一件高兴的事情。

1、研讨现状:

临时以来,作语文教学重头戏的作文教学,不断是我们教学中的单薄环节。据调查统计,现阶段小先生只要13%的先生爱写作文,21%的先生有点喜欢作文,24%的先生谈不上喜欢不喜欢,36%的先生怕写作文,6%的先生厌恶作文。关于大局部小先生来说,习作真实是“万事扫尾难”:一难是没内容可写,二难是不知从什n中央起笔,三难是言语干涩不详细,于是“怕”和“厌”的心境油但是生。经过多方的调查和初步研讨,我们觉得先生怕写习作除了是生活中不擅长细心察看、仔细考虑,缺乏作文素材的积聚外,不擅长灵敏运用文本中积聚的言语也是形成他们怕习作的重要缘由。

经研讨剖析,现阶段的小学语文教材,不管哪个版本、哪个年级的单元写作训练都和本单元的课文教学是一个无机的全体,与单元课文内容关系严密。语文教材中的课文有很多精彩片段、典型范例,非常有利于教员指点先生写作。

2、研讨意义:

面对先生怕写习作的心思,作文教学效率不高的现状,面对新情势下的课改。在教学中,把作文教学与课文讲析无机结合,用课文范例指点先生入手写作,使范例的写作技巧成作文教学的无效资源,以课文范例指点、或让先生触类旁通,或让先生仿写,他们会感到有章可循,有凭可依,写起作文便会随心所欲,运用自若,既有格式的仿照,又有内容的启迪联想,这样临时训练,就能处理先生作文“难”的成绩了,同时进步写作教学的成效。

选题――查阅材料――写提纲――论文撰写――修正――定稿。

20xx.4――20xx.5论文选题、定题。

20xx.6――20xx.8停止初步伐研,写好论文提纲。

20xx.10――20xx.11完成论文初稿,指点教师审阅。

20xx.12――20xx.1论文中期反省。

20xx.1――20xx.2论文定稿打印。

20xx.3指点教师审阅。

法学的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据相关数据显示,非婚同居、婚外情等现象不断冲击着社会的道德防线,非婚生子女的数量越来越多。纵观各国,现已对非婚生子女达成同等保护的共识,只是在具体实施方面存在差异。但从未来发展来看,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亲子关系的认定与保护会受到更多关注与研究,尤其是在法律层面上,亲子关系的认定与保护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法律实践中都会成为时代背景下持续的新课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法律上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事实上的平等。在传统观念中,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歧视是一直存在的,社会上许多人还是带着有色眼镜来看待此种问题。从我国现状来看,近些来随着人们思想的不断转变,未婚同居等现象逐渐增多,非婚生子女出生的数量逐年上升,而我国对非婚生子女家庭法律保护性规定仅限于婚姻法第25条规定,以及一些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并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总的来说,我国关于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存在譬如立法原则不明确、准正和认领制度缺失、监护制度不完善、抚养费难执行等问题。

因此,研究非婚生子的认定与法律保护制度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第一,有助于丰富非婚生子女相关制度的理论基础。通过历时态下对亲子制度发展演进的梳理,可以发现古代非婚生子女制度的宏观架构、内涵特质;可以发现近代非婚生子制度演进轨迹、内容转变及价值定位;可以发现现代非婚生子女制度的变革趋势、伦理基础及变革差异,进而为我国当代非婚生子女相关制度的建构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第二,有助于我国“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通过对我国非婚生子女制度现状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亲子制度中关于非婚生子制度在体例上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可以发现我国亲子制度在内容上的空泛性和概括性。对非婚生子女制度的研究,可以在观照传统与现实,结合伦理和法律的基础上,提出非婚生子女制度的完善建议,并最终为我国“民法典亲属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持和制度保障。

第三,有助于解决当下非婚生子女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对时态下对非婚生子女制度的域外法考察,可以发现在世界范围内非婚生子女制度发展阶段的变化有很大的相似性,且对非婚生子女关系的规制多是以“类型化”为主要表现方式。对国外非婚生子女制度的立法模式及设计进行研究,有助于揭示其法律背后的立法理念,为法律的借鉴和移植提供有益参考,为我国当下非婚生子女关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路径。

第四,有助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亲子关系是人类社会中最。

基本的社会关系,亲子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而非婚生子女关系是亲子关系中的热点。研究非婚生子制度,就是要规范非婚生子女关系,使非婚生子女关系得以良性发展,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综上,选题立足时下社会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非婚生子这一社会现象,对非婚生子的认定和法律保护展开社会调查与研究,剖析由此产生的的法律关系与问题,探讨法律实务中非婚生子女问题的解决方法与保护途径,与此同时唤起社会对非婚生子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与关注。

二、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关于国内学术界对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与法律保护方面,主要有以下观点:。

第一,非婚生子女法律概念的内涵。非婚生子女作为一个与婚生子女相对应的法律概念,其内涵在婚姻法学界虽无太大争议,但表述不尽相同,杨大文认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在婚姻关系外受胎所生子女。王洪、杨遂全认为,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有配偶者与第三者自愿发生性行为所生子女,无效婚姻、被撤销婚姻所生子女及妇女被强暴后所生子女等。张心怡认为,应该扩大婚生子女的范围,不问婚姻关系存续中受胎或出生的子女都规定为婚生子女,以确保子女的权益。

第二,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关于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是否应当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学者间观点不一。否定说者认为:我国有关立法不必单设准正制度。把因亲生父母结婚,非婚生子女自然取得婚生子女地位称为生父、生母共同认领即可。肯定说者则认为:上述观点不但把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混为一谈,而且把生父母结婚作为认领的原因其不当之处显而易见。尽管我国《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相同,但只要婚姻制度存在,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名分上的区别就会存在。两者在亲子关系的确定方法上就有不同。因而承认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仍然有其社会实益。由梁慧星教授与王利明教授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也均未规定准正制度,其中的理由为“准正制度的前提是法律上存在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本法既已取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而统称‘亲生子女’,自无准证制度的必要。”有学者认为,我国未来民法典亲属编应当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制度。诚然取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立法区分是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立法趋势。

第三,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完善。关于我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完善,邵惠认为,应该确立子女最大利益原则来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处理非婚生子女的问题。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逐渐将亲子法的立法本位予以提升,强调子女最大利益在各国立法中已成为共识。非婚生子女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在处理涉及他们的基本权益的问题时,特别是在面临相互冲突的价值选择时,更加要贯彻这一原则。黄娟、秦春波、焦佳认为,应该建立我国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是亲子法领域确立父母子女法律身份的一项重要制度。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确立了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来确定父母身份,以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但是我国立法上一直没有确立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导致在实践中缺乏具体执行依据,使得亲子法的立法结构和内容存在缺陷。严砺提出,应该确立我国婚生子女的推定与否认、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与认领制度,明确我国非婚生子女的监护与抚养问题,例如增设子女抚养保障措施、明确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范围等,来保障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国外对于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与保护方面的研究,概括起来有以下观点:

第一,关于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在非婚生子女无法依准正制度取得婚生子女资格时,还可基于生父的认领而取得婚生子女资格,基于生父的认领有任意认领与强制认领之分。关于任意认领的法律性质,争议较大,主要有“观念通知说”与“意思表示说”。前者认为: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其本质上为亲子关系的确认宣言,即应解为事实之通知+观念通知,即认领并非认领人表示愿与非婚生子女发生法律上亲子关系及其他法律效果,而是仅向对方通知自己业已认识其与非婚生子女有血统的亲子关系而已。通知后所生的各种法律效果乃为民法概括赋予。后者则认为:认领的性质为意思表示,即认领乃生父对非婚生子女承认其为父子而领为自己子女之法律行为,且为单独行为,无须被认领人同意此外。还有学者认为:不问意思表示说或事实通知说,均须以事实上父子女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始可发生法律上的父子女关系,因此区别实益不大。“强制认领”也称为“亲之寻认”,是指非婚生子女对于应当认领而不认领的生父,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存在。如日本、韩国、意大利及中国台湾地区等国家或地区均设有明文规定。由国家予以认定关于强制认领之诉的性质,学说上存在不同的见解:1.给付之诉说。给付之诉说认为认领的性质为意思表示。而认领子女之诉系请求法院判令生父为认领之意思表示为目的的给付之诉。2.确认之诉说。确认之诉说认为认领既为事实通知或观念通知,则亲子关系存在与否,仅在于有无血统关系之事实,而不于有无认领。对于应认领而不认领之生父,非婚生子女之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请求法院以判决代替认领,即请求法院确认有父子关系存在。因此,认领子女之诉应为确认之诉。3.形成之诉说。形成之诉说认为认领乃于非婚生子女与生父间创设法律上的父子女关系,且认领子女之诉经判决原告胜诉确定。此非婚生子女变为婚生子女,并有对世之效力,故应解为形成之诉。关于各国对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模式,在亲子立法的基本精神由家本位逐渐转向子本位的时代,对非婚生子女应当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这一法律理念已经为许多国家所接受,但各国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模式选择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第二,关于非婚生子女的保护。1.在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方面,各国家和地区关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研究概括为两大类:一种是以法国和意大利为代表的间接保护模式。即主张法律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通过准正和认领制度,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然后再按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方式进行保护;另一种是以德国、埃塞俄比亚为代表的直接保护摸式。即不设准正制度,仅以认领制度确认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身份,这种观点不将子女划分为“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实行差别待遇。美国在非婚生子女权益保障上,主张废除所有对非婚生儿童的歧视,实行“抚养执行计划”来保障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执行,为确保非婚生子女父母的监护责任,国家对父母的监护义务实行干预,另外,还提出注意协调父母、学校与国家的责任,以确保非婚生子女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总之,我国对非婚生子女认定与保护的具体运行进行论述的高质量法律学术论文、著作甚少,涉及我国非婚生子女认定与保护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拥有的权利、立法的方向、权利保护的司法实践等问题缺少学术上的充分系统的探讨。理论上的匮乏,对于实践中的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缺少针对性的指导,不利于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制度的建构与发展。然而面对社会与伦理的发展趋势,对非婚生子女的认定与保护必然将自20世纪末后再一次掀起研究与探讨的高潮,因此,加强对我国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的研究,具有较重要的实践意义。

三、论文的主攻方向、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主攻方向:婚姻家庭之外的非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认定与保护。本文从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法律地位、社会权益以及各种制度入手,探讨我国《婚姻法》在保护非婚生子女方面的不足并提出建议。

主要内容:本文将从非婚生子女问题缘起、亲子关系认定问题、非婚生子女权益保护问题几个角度分析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非婚生子女法律问题的研究,结合我国法律实践中的案例并参考国外亲子立法中先进的立法经验,针对我国立法提出了一些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非婚生子女亲子关系的认定与保护制度有所裨益。

研究方法:

3.比较分析法:本文拟对本领域的“古今”与“中外”进行对比分析,结合“研究”与“实践”,尝试寻找一套适合我国操作的方案,也是本文的亮点。

四、论文工作进度安排。

1.选题:20xx年9月20日前。

2.开题报告:20xx年10月30日前。

3.完成并提交初稿:20xx年12月20日前。

4.完成并提交修改稿:20xx年2月20日前。

6.答辩:20xx年5月。

[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一)核心竞争力的概念。

(二)核心竞争力的`特征。

(三)核心竞争力的内部构成。

(四)核心竞争力的管理。

(五)核心竞争培育的必要性。

(一)柒牌集团简介。

(二)柒牌集团核心竞争力培育的措施。

(三)柒牌集团核心竞争力培育的效果分析。

(四)对柒牌集团核心竞争力培育的建议。

(一)我国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的现状。

(二)我国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中面临的问题。

(三)我国民营企业从柒牌集团核心竞争力培育措施中得到的启示。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平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最后,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方面,学者们肯定中国公众参与逐步走向有序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3)作为公众参与新类型之一的网络参与,学者林华认为关于这种参与法规规范体系不完善,政府应对网络信息危机的能力不足,导致网络政治空间可能会成为虚拟暴力和群体的事件的导火索。

主要内容: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概念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重要价值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现状

(二)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三)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存在问题的原因

三、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建议

(一)建立激励机制,扩大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范围

(二)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的程序

(三)建立健全信息保障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预期目标:通过该课题的探讨,加深公众参与理论的研究,健全行政立法制度。

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实证分析法、价值分析法、逻辑分析法

[1]蔡定剑。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m]。北京:法律出版社,20xx

[2]王锡锌。行政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制度实践[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

[3]杨建顺。行政过程中的民主参与和利益表达[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xx,(5)

[4]李海青。政治哲学视野中的公民参与[j]。行政与法,20xx,(4)

[5]黄凤兰。公民行政参与的法律应对及完善[j]。行政法学研究,20xx,(4)

[6]邵东华。论行政立法程序中公众参与的问题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xx,(5)

[7]代水平。行政立法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xx,(4)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众所周知,开题报告是每篇学术论文的一个整体架构设计。本文就有关公共管理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的范文给广大即将毕业的毕业生们提供有效的参考价值,早日通过论文。

浅谈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村务公开问题与对策

村民自治制度的确立,是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20多年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己充分展现了村民自治的生命力和有效性。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不容忽视,它们严重地影响着村民自治的发展及其深化,制约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向前迈进。加强村民自治工作的研究,有利于促进村民自治工作稳健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就目前来说,“村民自治”在学术界尚无一致定义,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司认为,“村民自治的含义,就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则认为“村民自治是指农村基层由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自己管理自己的基层事务,它是我国解决基层直接民主的一项基本政策,是一项基层民主制度”。众多的解释一致的概念取向是:村民自治是农村基层群众按照法律规定设立村委会,依法行使自治权,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以及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研究得切入点村民自治制度是与我国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制度。从1980年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到80年代中期,各地普遍建立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此,全面推进村民自治,也就是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和村级民主监督。

主要问题

1、村民自治制度配套法规的欠缺,无法使之发挥最佳效应。

2、村民自治过程受观念意识上的阻碍,导致村民自治制度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3、村民自治中的行政化倾向使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流之于形式。

4、乡镇与村委会的关系不畅导致国家政策执行不力和乡村事务管理不顺。

5、“两委”矛盾冲突使党务村务管理两难。

6、民主化村级选举的不完善之处,制约了村民自治的健康发展。

重要观点村民自治的实践表明,只有进行科学的制度设计,平衡和规范村民自治制度之间的内部关系,才能真正弥补村民自治的制度化困境,有效提高村民自治能力,实现民主化村级选举制度与村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从而真正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研究方法:调查法、观察法、文献法、定性分析法、经验总结法、思维方法。

研究手段和途径:在研究过程中,深入农村,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走访、座谈讨论、意见征求等手段,比较准确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然后归纳整理,形成作品。

研究进度计划

20xx年4月:查阅相关资料,确定选题,制定调研提纲,准备调研材料;

20xx年5月――6月:深入农村,认真调研;

20xx年6月――7月:整理、归纳、统计调研素材,形成论文提纲,初步完成论文;

20xx年7月――9月:查阅相关资料,修改论文,完善论文相关附属材料。

浅谈绥村民自治制度中的村务公开问题与对策

一、前言

二、村民自治的含义。

三、当前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四、村民自治制度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

姓名:年级:班级:

成果形式:完成时间:指导老师:

一、研究的目的及其意义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1、2、3、4、5、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1、2、3、4、

四、实施的步骤

1、2、3、4、5、6、7、

表1—1开题报告(表格形式)

主题:

课题题目:

导师:

课题组成员:

组长:

班组:

简要背景说明(课题是如何提出来的):

课题的目的与意义:

活动计划:

1)任务分工:

实地调查:

上网:

查书面资料:

总结论文:

发倡议:

2)阶段步骤:分阶段实施

阶段时间(周)主要任务阶段目标

一周

二周

三周

3)计划访问的专家:老师等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 j145(海洋)

0811403225

何烈俊

海洋科学

20xx级海洋本082

主要填写学生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题的原因、研究现状,拟解决问题及文献、设备等研究条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微生物制剂在我国水产养殖业得到广泛应用,以枯草芽孢杆菌为主的微生物制剂在水产养殖中的应用及所带来的养殖模式的改变是取得如此成绩的关键。近年来各生产厂家都在积极探索芽孢杆菌的固体发酵技术,并有少数生产厂家开始试探性生产,基于此进行了枯草芽孢杆菌固体发酵培养基的优化试验,以求简化生产工艺,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

目前市场上的枯草芽孢杆菌制剂多采用液体深层发酵技术,其对设备要求高,生产工艺复杂,而固体发酵采用的原料一般是廉价的农副产品(如麸皮、谷壳等) ,采用的设备也较液体发酵简单,生产成本大大低于液体发酵。

灭菌锅,无菌工作台,恒温培养箱,牛肉膏,蛋白胨,琼脂等。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 见 (指导教师对学生选题报告的意见,包括研究可行性、文献、研究方法、要求等)

选题合理,对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有较好的意义及应用价值。文献引用及 综述符合研究课题要求,研究方法的选择符合应用要求,同意开题。

记录人签名:

指导老师签名:

年 月 日

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系统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强大的监控系统对于保证整个的稳定运行意义重大、在电网监控系统中图形工具的使用已经很普遍、但大多数系统图形工具设计构架陈旧、操作复杂,不利于用户二次开发。组态是一种成熟的软件产品,主要用于现场的检测,数据采集等。它的优点是功能强大,易于二次组态开发,性能稳定。组态图形工具大大提高了电网监控系统图形工具的适应性和二次开发能力。

(二)意义。

保障安全、清洁、高效、可持续的能源和电力供应,积极发展智能电网已成为世界电力发展的新趋势。对变电站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和电力公司内部治安管理日益收到重视,从而对电力公司安全技术防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检测软件系统主要设计了以下几部分:

1、电网主接线画面。

2、曲线系统:由实时曲线、历史曲线、榜图表示。

3、报警系统。

4、报表系统。

随着我国店里系统网络大规模改造,电网的规范飞速发展,为了满足店里网的安全性、稳定性、高效性,对电力监控系统要求其监测软件能够综合监控整个电网的运行情况,监控一次设备的工作状况,实现报表自动生成,以及实时数据显示、历史数据查询、事故分析、报表打印功能等。电力调动系统逐渐发展到有计算机技术加入后,监测系统也逐渐结构化,出现了与之相适应的电力监测软件。

(1)根据店里系统相关知识了解电网的配置以及接线方法。

(2)熟悉组态软件的相关应用以及通信协议。

(3)按照相关协议将组态软件恰当的运用到电网监控系统中。

(4)查阅资料详细了解系统软硬件结合的事先方法。

(5)具体理清监控的实现方法。

(1)分析电网监控的特定需求,给出软件的总体结构方案。

(2)通信功能是组态软件的基础,查阅资料详细得出通信模块设计的思路。

(3)设计组态画面,完成对电网电压、电流、功率等的监控。

(4)实现系统故障报警、实时数据与历史数据跟踪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