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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补偿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随_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医院建设征用星旗社区土地,需将其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座,现自行迁移。
三、元(人民币),在约定期限内其中墓穴迁移补偿_________________元,墓穴迁移奖励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坟墓迁移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申请书
尊敬的__大学__学院领导:
我叫__,20__年2月19日出生,家住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振兴村六组120号。20__年1月进入您单位工作至今,担任保洁员,合同为每年一签,最后一次签至20__年12月。在20__年9月的一次劳动中,不慎摔裂膝盖髌骨,在家休养6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等法律规定,请学校考虑到我实际情况,酌情对我进行经济补偿。
请求事项:
[20__年1月-20__年12月]。
其中1、治疗费1000元;2、伙食补助费1000元;3、交通费500元;4、护理费1000元。
上述费用总计:12400元。
事实和理由:
1、我与师范学院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说明机关、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我自20__年1月直到今天,一直在您单位工作,虽然合同一年一签,但我在您单位工作年限已有7年,20__年1月,单位提前解除了本该7月到期的合同而改为1月重新签订,当时并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所以按照下面法律规定,您应该补偿我7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
单位至今未给予我工伤待遇,不符和下述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1、治疗费。2、伙食补助费。3、交通费。4、工资福利。5、护理费。对于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企业,这些费用都要按照相应标准由企业支付。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第九条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逾期不报告的,由企业负责按本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请求人:刘__。
申请日期:20__年2月24日
补偿金申请书
剑虹电器有限公司:
本人是贵公司仓库部的调料员郑虹,本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
于20xx年3月25日3点多左右,为了抢救本厂的一箱电器不受货梯压坏,反而把自己双手的手掌都砸碎了(这一部分要具体的`写出地点和事情的经过),本厂员工(姓名)马上把我送进了顺德区和平创伤医院,因抢救及时,双手掌保住了,但这里要具体描述工伤造成的身体结果损伤情况,再写造成的对生话的影响,最后写对身心的影响(留下了很大的后遗症,给我今后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痛苦,工作带来了严重的不便。至今双手功能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左手因伤到神经,手腕骨断,导致手掌手指麻痹,没力,每当手腕一用力,会痛。右手情况较严重,因拇指被砸断,手背断了三根骨头,导致现在大拇指不能弯曲,其他手指不灵活,活动不方便,右手手指不能够合拢。每当下雨天或天气稍微凉的时候,手指会轻微刺痛。)。
贵公司应给予合理赔偿。现本人提出如下赔偿方案。
现金赔偿方案:
1住院治疗和出院后门诊治疗费用共元。
2工伤期间的基本工资元。
3住院期间家属的陪护费和相应的交通费共元。
4营养费元。
5精神损失费元。
6…….
7……..
请贵公司7天内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补偿金申请书
尊敬的xx大学xx学院领导:
我叫刘xx,20xx年2月19日出生,家住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镇振兴村六组120号。20xx年1月进入您单位工作至今,担任保洁员,合同为每年一签,最后一次签至20xx年12月。在20xx年9月的一次劳动中,不慎摔裂膝盖髌骨,在家休养6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等法律规定,请学校考虑到我实际情况,酌情对我进行经济补偿。
请求事项:
一、请求支付我工作7年来的经济补偿金4900元。
[20xx年1月—20xx年12月]。
二、请求支付我因工负伤的各种补偿金共计3500。
其中1、治疗费1000元;2、伙食补助费1000元;3、交通费500元;4、护理费1000元。
三、请求支付我因伤期间由我支付给替代劳动者的报酬4200元。
上述费用总计:12400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关于经济补偿金。
1、我与师范学院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属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调整范围。《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说明机关、事业组织及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2、我自20xx年1月直到今天,一直在您单位工作,虽然合同一年一签,但我在您单位工作年限已有7年,20xx年1月,单位提前解除了本该7月到期的合同而改为1月重新签订,当时并没有给我任何补偿,所以按照下面法律规定,您应该补偿我7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五条规定:“经过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根据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必须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的,则没有相应规定。
二、职工发生工伤医疗待遇规定。
单位至今未给予我工伤待遇,不符和下述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具体包括:
1、治疗费。
2、伙食补助费。
3、交通费。
4、工资福利。
5、护理费。对于没有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企业,这些费用都要按照相应标准由企业支付。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规定》第九条工伤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在15天之内,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申请工伤认定。逾期不报告的,由企业负责按本规定的待遇标准支付工伤费用。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请求人:刘xx。
申请日期:20xx年2月24日
补偿金申请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3、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偿金申请书
各位领导:
关爱弱势群体,共建和谐社会,就本单位社会化管理我们共同提出我们的要求,我们自20xx年到本单位以来直至今日,应上的各类保险,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得到落实,现今本单位社会化管理正在稳步推进,我们也欢迎和支持社会化管理早日完成,这不仅关系到单位正规化建设也关系到我们个人切身利益,为了避免日后与挂靠单位或本单位的扯皮纠纷,我们想将20xx年之前单位未能为我们个人补交的保险,现在以现金的`形式补偿给我们,就我们个人而言保险才是我们个人将来的保障,因社保管理制度等原因,补缴保险已经是不太可能了,只有现金补偿是最好的方法。
望领导给予考虑。
申请人:
20xx年8月5日。
补偿金申请书
申请目地:
1、依照国家政策返还我基本农田经营权;
2、补给我应该得到而至今未得到的补偿款;
事实及理由:
我耕种的基本农田位于民权县城东4公里左右310国道北侧,是有承包证书的,距以前城关镇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子200多米。在20xx年春,小麦已抽穗,丰收在望,有一个月左右就能收获,这块地被武校校长张胜利看中,当时我不同意卖。苗海洋就雇来推土机趁深夜给我推毁,十多亩小麦化为乌有。青苗一分也不予赔偿。万般无奈,只有量了地,在地西边有个生产沟,也没能给我量,但四馆用地其中有条小柏油路,路两旁路沟都给各农户丈量了。最近又征地,在我这块地西边,也是相邻这条生产沟,就给农户量了。作为城关镇工作人员不一视同仁,因人而异,量地人员和村委人员是否在量地上跟他们自己钱款上有一定的经济关联吗?而导致如此。
还有这个不足百名学生的个体武校,占基本农田百余亩,当时立马推毁不久就能收获的小麦百余亩到现在迟迟不见施工,拉个围栏,闲置在哪里已快满三年,荒草1人多深(有照片为证),建武校是假,围地占地才是真。农民却无地可种,就拿我个人事说吧。我妻子体质瘦弱,干活无人用,仅靠我一人干个短工一天挣个30—50元免强度日,一年到头只有过春节时才能吃上点肉,政府虽有救济,但那是为有人有势的人家准备的。轮不上我。征地后2—3年不建设是不是按国政策由当地政府收回。我的土地我还可以耕种吗?农民没了土地的日子真不好过,恳请上级领导理解一个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吧!
此致
敬礼
补偿金申请书
剑虹电器有限公司:
本人是贵公司仓库部的调料员郑虹,本人在贵公司工作期间,
于20xx年3月25日3点多左右,为了抢救本厂的一箱电器不受货梯压坏,反而把自己双手的手掌都砸碎了(这一部分要具体的写出地点和事情的经过),本厂员工 (姓名)马上把我送进了顺德区和平创伤医院,因抢救及时,双手掌保住了,但 这里要具体描述工伤造成的身体结果损伤情况,再写造成的对生话的影响,最后写对身心的影响(留下了很大的后遗症,给我今后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痛苦,工作带来了严重的不便。至今双手功能还没有完全恢复正常,左手因伤到神经,手腕骨断,导致手掌手指麻痹,没力,每当手腕一用力,会痛。右手情况较严重,因拇指被砸断,手背断了三根骨头,导致现在大拇指不能弯曲,其他手指不灵活,活动不方便,右手手指不能够合拢。每当下雨天或天气稍微凉的时候,手指会轻微刺痛。)
贵公司应给予合理赔偿。现本人提出如下赔偿方案。
现金赔偿方案:
1住院治疗和出院后门诊治疗费用共 元
2工伤期间的基本工资 元
3住院期间家属的陪护费和相应的交通费共 元
4营养费 元
5精神损失费 元
6…….
7……..
请贵公司7天内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
申请人:
申请时间
补偿金申请书
申诉人:马勤玉,男,汉族,39岁,系常熟市xx公司职工,住沙家浜镇老街68号。
电话:
被诉人:常熟市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aaaa,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沙家浜镇。
仲裁请求:
一、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到茂盛工具厂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
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
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
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
在签定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定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
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
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
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马勤玉。
二0xx年七月g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经济补偿金)二。
申请人:张xx,男,196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诸暨市牌头镇xxx。
被申请人:诸暨xx厂。
住所地:诸暨市牌头镇xxx。
法定代表人:郭xx。
诉讼请求:
1.要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9625元;。
2.被申请人应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月招工进入被申请人工厂工作,工作期间一直表现良好。
后因工作劳动强度过大,且被申请人经常无故拖欠工资等原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1月24日解除了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申请人应给申请人相应的经济补偿,但被告却拒绝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双方经多次协调未达成一致。
现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为盼!
此致
诸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3月26日。
劳动仲裁申请书(经济补偿金)三。
申请人:徐xx,男,汉族,1976年6月16日生,住江苏省泰兴市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
被申请人:苏州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吴江经济开发区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
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950元(*5530);。
三、支付申请人病假工资1185.57;。
五、补足申请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330元(30元/月*11个月);。
六、支付申请人非法扣除工资10952.46(暂计、20前4月);。
七、补足申请人20终奖5009.4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自9月1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但被申请人不能足额发放申请人全部工资,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请人工资,尤其是被申请人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奈之下于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
综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补偿申请书
申请目地:
1、依照国家政策返还我基本农田经营权;
2、补给我应该得到而至今未得到的补偿款;
事实及理由:
我耕种的基本农田位于民权县城东4公里左右310国道北侧,是有承包证书的,距以前城关镇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子200多米。在20xx年春,小麦已抽穗,丰收在望,有一个月左右就能收获,这块地被武校校长张胜利看中,当时我不同意卖。苗海洋就雇来推土机趁深夜给我推毁,十多亩小麦化为乌有。青苗一分也不予赔偿。万般无奈,只有量了地,在地西边有个生产沟,也没能给我量,但四馆用地其中有条小柏油路,路两旁路沟都给各农户丈量了。最近又征地,在我这块地西边,也是相邻这条生产沟,就给农户量了。作为城关镇工作人员不一视同仁,因人而异,量地人员和村委人员是否在量地上跟他们自己钱款上有一定的经济关联吗?而导致如此。
还有这个不足百名学生的个体武校,占基本农田百余亩,当时立马推毁不久就能收获的小麦百余亩到现在迟迟不见施工,拉个围栏,闲置在哪里已快满三年,荒草1人多深(有照片为证),建武校是假,围地占地才是真。农民却无地可种,就拿我个人事说吧。我妻子体质瘦弱,干活无人用,仅靠我一人干个短工一天挣个30-50元免强度日,一年到头只有过春节时才能吃上点肉,政府虽有救济,但那是为有人有势的人家准备的。轮不上我。征地后2-3年不建设是不是按国政策由当地政府收回。我的`土地我还可以耕种吗?农民没了土地的日子真不好过,恳请上级领导理解一个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宋汉友。
20xx年9月24日。
补偿申请书
xx市xx区xx镇片区旧改拆迁办公室:
海南xx实业有限公司于20xx年注册成立,公司地点位于xx大道xx镇98号,公司主要经营废品收购,公司场地于20xx年与xx镇xx队租用,面积8亩,公司经营了五年,解决了二十二个农民就业,运转正常。公司场地现里尚存槽钢、铁管、角铁等约200吨,废铁约500吨。
我们公司经营场地属于xx镇片区旧改范围内,属被拆迁单位,我们单位对拆迁完全同意,坚决支持,只要求拆迁办对公司被拆迁的各项补偿要符合事实,合情合理地补偿,以免造成我公司的太大损失就行了。具体的要求如下:
一、我公司经营场地8亩,原来是一块低洼地,后来我们填土平整5300立方,每立方花了25元,共花了132000.00元。
二、在场地内建设配套设施:打口径井一个,花了10000.00元;装电入户花了4000.00元;购买三相电线300米花了9000.00元;种树8棵,现值800.00元;共23800.00元。
三、现公司场地上存放的`废钢废铁共700吨要搬迁,装车费、运输费每吨共需200.00元,共需140000.00元。
四、我们公司经营有效期还有七年,现公司场地被拆迁后,我们还要找地租用经营,估计要用6个月的时间才能找到地,在找地期间,公司22名合同工每人每月要发放生活费1000.00元,6个月共要发放生活费132000.00元。
五、公司砖铁结构房58.74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350.00元,计20559.00元,简易房100.6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150.00元,计15102.00元;围墙123.9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120.00元,计14878.00元;铁门1个13.68平方,按评估价每平方50.00元,计684.00元。公司房产评估价共计51223.00元。
以上五项被拆迁造成的损失共479023.00元。为了让我公司继续保持正常营业,特申请贵办派人深入调查核实、评估,给我们合情合理地补偿,恳请审批!
xx实业有限公司。
补偿申请书
被诉人:常熟市xx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住所地:沙家浜镇。
仲裁请求:
一、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20xx年到xx工具厂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x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定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定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20xx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常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马xx。
xx年七月g日。
补偿的申请书
x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
因公司搬迁至xx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与我们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望予解决
x年x月x日
迁坟补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学校操场西扩,学校操场建设完成后将教育教学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需将教学楼西面50米内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新操场内的,坟墓一座,墓葬形式为单坟双穴棺木,现自行迁移。
三、补偿费用:1600元(人民币),其中墓穴迁移补偿1000元、自行迁移墓穴劳务补偿600元。
四、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坟墓迁移时间:20xx年11月17日。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补偿的协议书
经济补偿离婚协议书
房屋买卖补偿协议书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协议书
补偿的申请书
xx公司人事行政办公室:
因公司搬迁至xxx地,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公司与我们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依法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特此申请
望予解决
年 月 日
附经济补偿表如下: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表
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括所有货币形式的工资含保险金个人所交部分。
合同不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及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因单位原因)均要给予劳动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x年1月1日起施行。
迁坟补偿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方因凤池财富中心项目建设的需要,需将内范围内的坟墓全部迁移。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一、本协议是为了规范此次迁坟行为、保护坟主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治安环境、统一步骤,以期圆满完成迁坟任务。
二、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的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三、迁坟范围:在范围内存在的穴坟墓,另位置内穴,共计穴。
四、迁坟时间:乙方需在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迁坟事宜。
五、补偿费用:元(人民币),(大写)。补偿费用包括墓碑、小板、衣服、裤子、打葬、圈葬等一切迁移坟墓的相关费用。乙方同意该补偿条款,在领取补偿款后,不再向甲方提出此次迁坟的其它相关补偿等要求。
六、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七、对于乙方暂时不进行迁坟,但同意平坟的,由甲方核实其相关墓穴数,按照本协议第五款之规定进行补偿。
八、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九、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月。
日
迁坟补偿协议书
随_________________县人民医院建设征用星旗社区土地,需将其范围内坟墓全部迁移。为保证坟墓迁移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为坟墓埋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
二、乙方有坐落于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座,现自行迁移。
三、元(人民币),在约定期限内其中墓穴迁移补偿_________________元,墓穴迁移奖励_________________元。
四、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墓穴迁移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五、坟墓迁移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六、乙方在约定坟墓迁移时间之后三日内未迁移坟墓的,甲方将按照无主坟处理,对坟体及骨骸做原地深埋;补偿费用不予支付。
七、甲方只针对本协议中乙方一人进行补偿,其它与埋葬人有关人员甲方不予补偿。由本协议中乙方与相关人员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甲方签章、乙方签名并按压指印后生效.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补偿的申请书
申请目地:
1、依照国家政策返还我基本农田经营权;
2、补给我应该得到而至今未得到的补偿款;
事实及理由:
我耕种的基本农田位于民权县城东4公里左右310国道北侧,是有承包证书的,距以前城关镇立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子200多米。在20xx年春,小麦已抽穗,丰收在望,有一个月左右就能收获,这块地被武校校长张胜利看中,当时我不同意卖。苗海洋就雇来推土机趁深夜给我推毁,十多亩小麦化为乌有。青苗一分也不予赔偿。万般无奈,只有量了地,在地西边有个生产沟,也没能给我量,但四馆用地其中有条小柏油路,路两旁路沟都给各农户丈量了。最近又征地,在我这块地西边,也是相邻这条生产沟,就给农户量了。作为城关镇工作人员不一视同仁,因人而异,量地人员和村委人员是否在量地上跟他们自己钱款上有一定的经济关联吗?而导致如此。
还有这个不足百名学生的个体武校,占基本农田百余亩,当时立马推毁不久就能收获的小麦百余亩到现在迟迟不见施工,拉个围栏,闲置在哪里已快满三年,荒草1人多深(有照片为证),建武校是假,围地占地才是真。农民却无地可种,就拿我个人事说吧。我妻子体质瘦弱,干活无人用,仅靠我一人干个短工一天挣个30-50元免强度日,一年到头只有过春节时才能吃上点肉,政府虽有救济,但那是为有人有势的人家准备的。轮不上我。征地后2-3年不建设是不是按国政策由当地政府收回。我的土地我还可以耕种吗?农民没了土地的日子真不好过,恳请上级领导理解一个农民对土地的渴求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宋汉友
20xx年9月24日
补偿的申请书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好!
我是桂阳城关镇居民,从事藕煤加工行业。因县城龙潭西路提级改造,迁拆我厂房和住房面积约600㎡,导致我几个家庭无法经营和居住,从而失去经济来源和正常的居住条件。
特申请房屋重建,请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
20xx年9月x日
补偿的申请书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58390.5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向申诉人支付07年度年休假的折抵补偿款1318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__年7月申诉人应聘到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申诉人依据相关规定与被申诉人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聘用中国员工合同》。该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____根据工作需要,申诉人到聘用方被申诉人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西安办事处工作。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申诉人西安外国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为申诉人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被申诉人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申诉人又续签了四次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到期日为200______________年4月30日。
20_______年6月22日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申诉人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要求申诉人在20_______年7月15日将相关工作进行交接。20_______年7月15日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停止了申诉人的工作,无奈申诉人被迫离开。
申诉人不清楚被申诉人______________医疗(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什么要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其与被申诉人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日是20_______年4月30日。申诉人多次向被申诉人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询问有关情况,在8月2日申诉人收到西安______________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通知: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年7月15日解除与申诉人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不能无故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并且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赔偿劳动者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申诉人已在被申诉人处工作超过5年,因此要求被申诉人赔偿申诉人6个月的工资。
申请人: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